“一个二十几岁的魂魄,你把她安排在一个小婴儿体内?而且还是一个冻成冰坨的弃婴?你嫌她命大,怕她死不了是么?你就那么想她去城隍那里告你一状?”熟读66作品的朋友,应该都会发现一个共通点……都是穿越文?废话!这就是国策上的君民鱼水情么?这叫鱼肉情还差不多。回到修仙这事情上,血羽之精防御型护身金光太过惹眼,飘飘必须尽快找到修炼的方式,不是为了欺负人,而是要在高手的剿灭下,能当一个合格的逃兵,保住这悬在脖子上的脑袋正常喘气和思考。什么什么什么?修仙?还违反王法?大秦?是始皇哥哥家那个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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